浅析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是同一概念吗?
首先来看一下两者在我国相关技术标准中的定义。
危险化学品定义
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对人体、设施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。
——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2015版
危险货物定义
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蚀、放射性等危险特性,在运输、储存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处置中,容易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。
——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》(GB 6944-2012)
从定义可总结出两点:
一、两者有部分危险性描述相同,有部分不同
二、前者描述对象为“化学品”,后者为“物质”或“物品”
由此可见,两者在危险性和定义对象上处于相交关系,既一个物质,可能:
既是危险化学品,也是危险货物;
或
仅是危险化学品;
或
仅是危险货物;
另外
“物品” 与“化学品” 定义上无交集,因此“物品”类危险货物一定不是危险化学品。
国际规章在危险性分类上的关系如图:
两者在危险性分类上的主要区别为:
危险化学品更多的关注了健康和环境的亚慢性危害(例如致癌性,生殖毒性等);
危险货物则包括了感染性、放射性的物品等,且偏向于急性或短期的危害
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异中有同,同中有异。希望本文能更好的帮助各位读者认识和区分这两个概念,助您在生产经营与进出口贸易活动中掌握主动,做到合法合规。